近日,集团副总裁刘彪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授予优秀省级人民监督员荣誉称号,在127名人民监督员中获此殊荣的仅有12人。
人民监督员是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自2017年开始,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确保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的具体举措。
集团副总裁刘彪同志自被选任为省级人民监督员以来,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积极参加省检察院机关和基层检察院组织的各项监督活动,对案件处理能够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一是精准定位,担当作为。作为一名民营企业的代表,他提出的“对事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等建议已被检察机关采纳。二是发挥特长,依法监督。作为一名市级原武警总队的领导,他有着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在参与监督案件时积极发挥作用。受邀参加省检察院的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时,能就听证事项发表听证意见;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公开听证会上,能与其他听证员进行封闭评议后得出一致结论,推动了案件质量和效果。三是提升素养,放大格局。他本着时刻为人民群众着想的热情,通过自学与培训熟悉掌握了人民监督员相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及监督程序、办案环节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关业务,丰富自己,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做出了积极贡献。